2015年1月1日前一天,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下,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园林局和海沧区政府协同配合,开始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申报工作。听起来陌生的“海绵城市”,解决的其实是老问题—城市里的水,包括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和水生态面临的各种问题。
2015年4月公布**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济南、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
2016年4月公布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北京、天津、大连、上海、宁波、福州、青岛、珠海、 深圳、三亚、玉溪、庆阳、西宁和固原。
建设“海绵城市”,不仅能减少城市内涝风险,还可以缓解我市水资源缺乏的现实问题。城市本身对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能力提升,自然水文特征得到保护,会在客观上提升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的服务能力。
“渗、滞、蓄、净、用、排”
新建、改造小区绿色屋顶、可渗透路面及自然地面,强化城市渗水能力;建设下凹式绿地和植草沟,保护、恢复和改造城市建成区内河湖水域、湿地,并加以利用,增强城市蓄水能力;建设雨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综合整治河道,建设沿岸生态缓坡,开展海湾清淤,净化城市水资源;建设雨水再利用设施,改造村庄雨污分流管网和低洼积水点的排水设施等。
简单地说,就是要让城市拥有像海绵一样蓄水的能力,充分利用湖、塘、库、池等空间蓄存雨水,同时保证城市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再生水,优质地表水则用于居民生活。建设“海绵城市”,不仅能减少城市内涝风险,还可以缓解我市水资源缺乏的现实问题。